仙剑与我的浪漫主义观
选一个灯火霓虹的都市夜吧,在弥漫这GUCCI香水的氛围里,悠扬的萨克斯轻轻的飘荡,两杯香槟酒静静的冒着气泡,一个俊男外加一个靓女,我的面前便开始一段浪漫。
这个男主人公必须具备以下素质:颓废,忧郁,歇斯底里,有间歇性精神病。最好能在被女主角抽了一耳光后狠狠吻的她闭过气去。女主角则必须够冷,够傲,身份在小龙女与风二娘之间交替变换,时而天使,时而恶魔,是座完美的有着清纯性感的冰火山。
这是后现代的浪漫。在这个对奢靡说YES的年代,玫瑰总不比钻戒,小女儿态总难抵眼前的风情万种。越拥有却越匮乏,他渴望她便如沙漠中的旅者渴望绿洲。越叛逆,越不应该,便越是能将激情氤氲到最浓烈。去他的沧桑过往,去他的伦理道德,在香格里拉总统套房里,要得便是路西法爱上加百利式的欢愉。如七十年代最卖座的影片《荆棘鸟》,女主角爱上了年轻英俊,有希望成为主教的神父。于是对忠贞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与天主教严格的教规成为了两人为成全爱情而必须突破的桎梏。我说过了是后现代,一切被放在这个经受着市场经济浪潮、对物质与灵欲有着超乎寻常诠释的空间的话,也许,那便像极了李逍遥与林月如。
“爱情,便是把两个生命溶为一体,然后迎风散步在麦田或草地上,两课头颅四条腿,只有一颗心。”多美的画面,可生活中却好象只能维持一时而不是一世。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一颗心,需要也存在着自己一份生活。浪漫便诞生在不可能中,两个人一见倾心,却被迫分开,一个天南,一个地北,两个都未成年,但两个人却会彼此执着,追寻,起码是缅怀。因为只有在现实生活中活生生被分开的爱情才会在心中天荒地老。这次我不再说后现代,这更像那种永远比以后的恋情震撼百倍的初恋。之所以更震撼,是因为在经历了第一次后,我们多少明白了其中规律。再次疯狂发作时心里以有了准备。也许任何一次开始时风起云涌,但最后都归于沉寂的激情过后更能明了真爱,但初恋那回肠荡气的悸动,再不是后者能及。于是这,便有些像了李逍遥与赵灵儿。
我喜欢以上两种剧情,它迎合了我的浪漫主义观。我的浪漫主义不多不少,但太唯美。我总希望当只有我与一个男生在教室上自习时,他是个不象金城武也得像谢霆锋得酷男,而十有八九我会看到一张俗不可耐的脸。我喜欢杨过,不喜欢虚竹,即便他也有一段缠绵的爱情。《仙剑》的悲剧赚尽眼泪,我却在沉闷中更有一丝欣慰。要我看到李逍遥与林赵携手山林,我自然会想到三人白头偕老,无疾而终。可是,我却无法容忍两位绝色佳人在岁月流逝中直活到鹤发鸡皮,老态毕露;一个旷世高手年迈到背驼齿残,连剑都拿不动。两女既香消玉殒,李逍遥自留他不得!于是我毫不犹豫的让他在我写的《仙续》中徇情而死。是的,是俗,但俗的都是经典,俗的都是浪漫。
我也想亲手营造一份浪漫,可事实上,如果一个男孩位我准备了一份烛光晚餐,我会觉得这是个阴谋,他另有所图。如果我的男朋友花50元给我买了一枝名种玫瑰,我第一反应会是:你下星期饭钱怎么办?我有着完美的浪漫主义情怀,却有着典型的现实主义神经。当然有时我也会想,如果第一次见面时,赵灵儿失手用雷咒将李逍遥劈死,或者,林月如被非礼时李逍遥晚到一步,再或,李逍遥在仗剑江湖时不慎死于哪一战,因为照蔡智恒的说法,没道理赢的总是好人,那该怎么办?当然我从心底里厌恶这被我想的面目全非的《仙剑》,我仍然坚信不移的让李逍遥必胜的神话温柔的湮没在月如和灵儿的爱中,那,便是我的浪漫主义云雾缭绕,凡人决不能至的颠峰!